税务机关稽查个税,工薪所得是重点,从现象看主要是少报收入、虚增人数;两处或多处收入没有合并纳税;扩大应税所得的扣除项目等。为此税务稽查总结以下五类稽查方法:
一、多渠道对比确认人员信息。
从人资部门、社会保险机构、银行、考勤记录、交接班记录等原始凭证交互审查,相互核对,确定真实人数及应发工资。
二、审查相关会计科目。
1、检查“生产成本”“制造费用”“在建工程”“销售费用”等账户是否有发奖金、补助、津贴等情况;
2、“应付福利费”账户是否发补贴、实物福利、过节费等情况。
三、工资税前扣除项目
检查《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报告表》中的工资、薪金总额与“工资结算单”工资总额,审查企业有无扣除水电费、住房租金、补充养老保险、企业年金等费用后的实发工资扣缴税款的情况。
四、提高保险扣除比例
通过检查劳动保险部门保险缴纳清单和工资明细表,核实企业是否有扩大劳动保险交纳的基数、比率,降低计税依据的问题。如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,降低计税依据。对效益较好的经营单位,要查看是否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,是否将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商业险等合并计入工资、薪金所得计税。
五、检查是否合并纳税
对派出机构人员,通过函证、协查方式,检查是否两处分别纳税,降低应税基数。
以上五种方式,通过内查外调,就能掌握企业工资薪金的详细情况。